From <https://bibleplan.github.io/daily/2020/wk19-day2-daily.html>
圣经37章讲述了约瑟的哥哥们把他卖给了以实马利人,被带到埃及,卖给了护卫长波堤乏,39章讲述了约瑟于波堤乏的妻子的事,但是在38章穿插了犹大和她玛的事。
这对儿媳妇和公公之间的乱伦而生的法勒斯竟然是耶稣的祖先,也让我很是不解。同样是乱伦的罗得的女儿和罗得生的孩子却是神不喜悦的摩押人和亚扪人的祖先。
犹大排名老四。老大吕便与父亲的妾同寝(35:22),老二西缅老三利未手上沾满了示剑人的血,他们三人都不再蒙神祝福,犹大上位。在众兄弟要卖弟弟约瑟的时候,也是他阻止他们杀害弟弟。
犹大的两个儿子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都叫他们死了。但是犹大并没有反思这是出于神,反而觉得是儿媳妇她玛“克死”了自己的儿子,就用诡计哄骗她玛回到娘家住,他明明不准备让她玛再嫁自己的小儿子,反而骗她说要等小儿子长大。
但神的意愿高过人的意念,神立定要在犹大的后裔中拣选一人成为万王之王。她玛虽然假扮妓女,但是她的目的不是放纵情欲,而是为了珥留后,之后她“除去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她知道犹大并不准备让自己再嫁他的小儿子,她只好用这种方法达到为珥留后的目的;她知道自己寡妇的身份一旦被发现怀孕就会面临被烧死的境地,但是她满有智慧,七天留下了犹大的印,带子和手杖。
这个女人的所作所为有很多被人诟病的地方,但是她勇敢,有智慧,有坚定的目标。今天我们在对她的做法不屑和指指点点时,是否可以看到我们犹如犹大那般的不义,用双重标准对待自己的错和别人的错?犹大自己去找妓女可以被理解,但是却指责对方的放荡,要烧其至死。在公义的神那里只有一个标准,而这个标准放到我们任何人身上都远远的达不到。求主帮助,让我们看到自己身上的罪和不义,而不是用双重标准宽以律己,严以待人!